3月12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提出:“十四五”期间,发展智能建造,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城市。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也在官网公布了“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
2020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推进地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全国的比例为54.6%。
上海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91.7%,北京市40.2%,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和海南省均超过30%。
目前,部标准定额司正组织编制《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引导生产、设计、施工单位就构件和部品部件的常用尺寸进行协调统一。
同时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协同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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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发展形势判断
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内发展环境也经历着深刻变化,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2020年以来,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大,国际环境发生剧变;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宏观调控,对建筑业影响日益显现,建筑业将进入中低速发展阶段。建筑业经济遇到发展困难的同时,也存在国家积极扩大内需、加大投资力度、推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机遇。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迈入中后期阶段,城市群作为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的轮廓更加清晰。
一是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建设是建筑业发展最大承载
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和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对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建设做出重要部署。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城市道路与公路衔接,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民生工程“补短板”、公共服务类项目的建设、人居环境的打造,以及一、二线城市的新区建设和特大工业镇的发展。……
二是城镇化、全装修住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老旧小区改造是建筑业发展有力支撑
坚持“房住不炒”宏观调控下,土地拍卖和商品房建设增速放缓,商品房市场降温明显,房地产对建筑业产值的贡献率下降,但是城镇化发展还在持续,城镇落户限制放松带来住房需求长期存在,各地安置房、租赁费、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大,以及商品房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深入发展装配式建筑,形成对建筑业产值有力支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工作,加快推动城市更新。
《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闽建城函〔2019)107号)提出2020年全省安排30万户改造计划,其中列入国家改造计划的16.4万户,我省追加14万户。到2025年,我省计划完成旧街区旧片区改造“百万工程”,城市更新220平方公里。
三是智能建造是建筑业发展新方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四是新基建是建筑业发展新动能
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包括:环保、公共卫生、养老健康、教育、防灾减灾、国防基础设施等软基础设施投资,智能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陆海通道、“一带一路”国际通道与走廊、生态走廊、前沿科技基础设施等国家工程建设投资,智慧城市、海绵城市、提升城市的防洪抗震、应急避险、建筑节能等城市升级工程投资。
在庞大的应用需求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新基建未来建设前景广阔,各省市相继出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及目标计划。我省出台了《福建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成国家东南区域网络枢纽和海上数字丝绸之路信息通信枢纽,为建筑业发展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附:
“十四五”期间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竞争力
1.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吸引省外优秀企业及央企到福建落地。引导民营建筑业企业完善经营模式,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通过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主辅分离、股权激励等方式,加快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推动企业结构优化调整,引导设计、施工企业参与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工程项目建设,培育集设计、施工、采购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支持专业承包企业提升设计施工能力,引导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与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劳务与专业承包企业。繁荣建筑分包市场,跟踪资质改革方向,引导班组成建制发展,发展实体化劳务作业企业。扶持发展竞争力强、特色明显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智能化、钢结构、隧道等专业化企业。加快形成总承包企业“少而强”,专业承包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多而专”的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结构。
2.提升竞争力,拓展企业经营领域。围绕新常态下固定资产投资方向,与资本市场、建筑产品开发等有机结合,形成新的业务发展模式,提升产业层次,拉长建筑产业链条。支持企业加强资本运营,以PPP模式发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参与,强化设计施工融合能力,积极参与新基建基础设施工程和新型城镇化、中心城市、城市群建设,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利、港航、海绵城市、地下管廊、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在“高大精尖”建设领域打造福建建筑业品牌。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紧扣“一带一路”经济圈和自贸区建设,以资本经营带动生产经营,使资本向产业链上下游转移。发挥地缘优势,以自贸区建设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开放为平台,深化两岸建筑业合作,拓展境内外市场。
(二)升级生产组织方式
3.全面推行新型生产组织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持续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持续完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投标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量规则。支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支持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投资决策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着力打造综合性咨询单位,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三)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
4.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建筑。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沿海地区作为重点区域持续推进,加快装配式建筑推进步伐;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全面推广复制重点地区经验。进一步提升城镇新区建设、重要功能区建设、房地产项目等领域的装配式建筑比例。持续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注重产业链配套,降低建造成本。从严控制新的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当前我省生产基地产能基本饱和,协调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用地审批上做好把控。
5.分类推进装配式建筑构件。对于适合装配化的新建房建项目,积极推广内外隔墙板、楼梯板、叠合楼板等非主要受力“三板”;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大力推广使用小跨径桥梁梁片、城市地铁管片、管廊、管沟、检查井、河道坡岸砌块、栏杆、路缘石等部品部件;在保障房项目推广装配式精装修;在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农村住宅以及市政桥梁工程中,积极推广钢结构。建立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信用评价机制,确保预制构件生产质量。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评价结果,探索信用评价与工程招投标挂钩机制,形成奖优罚劣的市场导向
6.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强化装配式建筑模数化设计管理,将设计模数化情况纳入装配式建筑招投标评审内容,确保设计的部品部件满足标准化和通用化要求。指导设计单位完善标准化设计,实现装配式建筑一次设计,避免二次拆分。装配式建筑设计要与智能建造、绿色建筑互相融合。鼓励装配式建筑设计采用智能化、节能环保、消能减震等新技术和全装修,提升建筑品质,提升群众获得感。
(四)融合智能建造突出创新驱动
7.推动基于建设全产业链的智能建造能力提升。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5G、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研发、集成与应用,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在城市轨道交通、大型桥梁、装配式建筑、综合管廊、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以及大型项目中的深度应用。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的融合发展。
8.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关键技术和工艺的研发,研发技术含量大、应用价值高的专有技术、工法和标准,加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科技研发。发挥标准技术支撑作用,构建完善地方、团体、企业等多层级地方标准体系,促进海峡两岸工程建设标准共通、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共融。推动“互联网+”在建筑业的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思维改造升级传统建筑业,实现建筑业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三化融合”,促进企业管理升级。……
通报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2020年
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通报
建司局函标〔2021〕3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标〔2020〕191号)要求,我司收集汇总了各地报送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统计情况,现将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发展情况
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基本原则,积极制定政策措施,逐步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有效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2020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完成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的到2020年达到1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区域发展情况
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推进地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全国的比例为54.6%,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占45.4%,重点推进地区所占比重较2019年进一步提高。其中,上海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91.7%,北京市40.2%,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和海南省均超过30%。
三、不同结构类型发展情况
从结构形式看,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4.3亿㎡,较2019年增长59.3%,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68.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1.9亿㎡,较2019年增长46%,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其中,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住宅1206万㎡,较2019年增长33%。装配式钢结构集成模块建筑得到快速推广,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产业链发展情况
随着政策驱动和市场内生动力的增强,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20年,全国共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28个,省级产业基地908个。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中,构件生产、装配化装修成为新的亮点。其中,构件生产产能和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全年装配化装修面积较2019年增长58.7%。
目前,针对各地普遍反映的标准化程度不高制约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司正组织编制《装配式住宅设计选型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结合2020年发布的《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构建“1+3”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引导生产企业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就构件和部品部件的常用尺寸进行协调统一,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效率,进一步推动全产链协同发展。同时,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协同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3月11日
内容来源:绿色建筑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