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的通知,内容强调:
1、继续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力争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2、持续强化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要求,严抓工程质量;发布财政激励政策,调动市场参与的积极性;
3、发布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构件生产、施工质量及验收的京津冀协同标准;
4、做好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认知度。
关于2018-2019年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
(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面
1.提高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项措施”,工程出入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二是研究提高绿色施工标准和小型工程扬尘治理管理机制,推广高围挡密闭化作业方式。三是组织住建系统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并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增加绿色施工规程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
2.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
一是加强对施工工地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制度情况的检查。二是联合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等部门加大建筑垃圾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三是统一部署各区住建部门持续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关于车辆识别和车辆冲洗监测等功能,并与本市建筑垃圾行政许可公示平台对接。
3.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一是配合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建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二是加快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三是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整体清单,定期更新住建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四是配合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对排放超标严重的施工单位严肃处理。
4.实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共享
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继续完善全市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二是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规模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三是实现扬尘视频监控平台信息在市、区两级住建部门以及城管执法部门之间共享。
5.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一是定期通报住建系统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更新工程台账。二是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限制投标资格等手段进行处理,形成闭环管理、联合惩戒,督促整改到位。
(二)绿色建筑发展方面
1.积极推进建筑绿色发展立法前期工作
积极推动建筑绿色发展立法前期工作,组织广泛的调研和论证,拟由传统建筑节能向绿色生态扩展,从全生命周期视角考虑建筑绿色发展,探索建立建筑绿色发展信用制度,以财政激励和市场机制并重的方式促进建筑绿色发展。
2.开展“十四五”时期建筑绿色发展规划研究工作
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十四五”建筑绿色发展规划编制开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包括开展“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对建筑用能现状(不同建筑、不同系统)及节能潜力进行分析研究;研究“十四五”时期建筑高质量发展(含绿色生态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工作目标及实施措施;对“十四五”时期促进建筑绿色发展市场机制和建筑绿色发展监管机制研究。在此研究成果汇总起草《北京市 “十四五”时期建筑领色发展规划》报批稿。
3.继续推进超低能耗建筑示范
一是会同市财政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向市政府请示后实施。二是跟踪本市示范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确保示范效应。
(四)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根据《北京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京建发〔2018〕303号)》、《北京市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京建发〔2018〕421号)》规定,本市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中房屋节能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改造后农宅室内环境和舒适度明显提升,室内温度普遍提高3-5℃,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改善了首都空气质量,被群众称为“暖心暖居的惠民工程”。
1.做好总结和正面宣传工作
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以农房建设技术专家团队为基础,持续提供农房改造技术服务。定期组织农房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不断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3. 加强监督管理
会同相关部门对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开展双随机检查和第三方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确保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符合政策要求,各项信息资料完整齐全。
4. 抓好任务落实
2020年完成农宅抗震节能改造扫尾工作,并确保纳入2019年任务的4类重点对象和收低入群众危房改造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5.继续开展农村抗震节能改造
加强农村抗震节能改造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2020年危房改造收尾工作。
6.研究制定提升新一轮改造标准
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长效机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