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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装配式建筑项目每平方米最高补贴100元

  • 日期:2020-04-19

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修订原办法,形成了新的《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0〕2号),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工作,内容强调:

1、本次修订装配式建筑项目按照评价标准调整补贴方式,对评价等级达到AA的,补贴每平方米60元,达到AAA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同时将建筑规模要求放宽为1万平方米以上。

2、本次修订将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作为新增补贴项目类型,建筑面积要求为0.2万平方米以上,补贴标准定为每平方米300元






新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重点扶持




本次修订将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作为新增补贴项目类型,建筑面积要求为0.2万平方米以上,补贴标准定为每平方米300元。




调整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补贴方式



市住建委编制了《上海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对装配式建筑评价区分三个等级,其中AA和AAA等级除了对预制率和装配率有要求外,还结合近些年装配式建筑经验的积累,提出了建筑设计、生产与施工、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要求。
本次修订按照评价标准调整补贴方式,对评价等级达到AA的,补贴每平方米60元,达到AAA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同时将建筑规模要求放宽为1万平方米以上。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补贴方式



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示范项目,居住建筑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50元;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25元;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含)至20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15元.

既有建筑外窗或外遮阳节能改造示范的项目,按照窗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对同时实施建筑外窗或外遮阳节能改造的,按照窗面积每平方米补贴250元